丹东新闻网讯 记者刁庆峰 根据省高级法院有关规定,元宝区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,统一管辖受理我市三县(市)三区环境资源案件。
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、行政、民事案件,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,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,增强司法审判工作服务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针对性,切实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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